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2#、5#、9#、10#、6#、7#、8#、12#、13#、14#地块)BIM专项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3BBBWZ00097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2#、5#、9#、10#、6#、7#、8#、12#、13#、14#地块)BIM专项设计答疑公告 “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2#、5#、9#、10#、6#、7#、8#、12#、13#、14#地块)BIM专项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23BBBWZ00097)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一、工程概况:设计范围是否包括地库及地上单体?此面积是否包含了地下室和地上的总面积? 答:包含个地块范围内地上地下所有结构。 2、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户型点位及碰撞复核是否需要表达户内点位,还是只需要表达户内的管线? 答:满足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合肥市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通知》内相关要求。 3、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设计周期是否按照项目情况而定? 答:根据各地块实际进度要求。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荣誉与项目负责人荣誉可否重复得分? 答:同一奖项同时满足投标人荣誉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荣誉要求的,可重复得分。 5、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需要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请问审图合格证能否作为业绩已完成的证明资料?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附件:00097答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