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BH202304地块、BH202305地块工程质量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3BBBWZ00094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BH202304地块、BH202305地块工程质量检测答疑公告 “BH202304地块、BH202305地块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2023BBBGZ0009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26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人员2023年 1 月 1 日以来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 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社保缴费证 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 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以上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803.5 人员及设备配备、项目机构设置:“本项目人员配备表”请问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员、资料员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检测员、资 料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 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以上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3、本项目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工程”。投标人在制做招标文件时,招标项目名称以“BH202304地块、BH202305地块工程质量检测”为准。如投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名称为“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工程”,评审时也予以认可,则合同签订时招标项目名称以“BH202304地块、BH202305地块工程质量检测”为准。 4、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问:我单位资质证书中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